中标公告详情

裕安区青山路初级中学物业管理购买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正文内容

*****路初级中学物业管理购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Y****-*** 二、项目名称:*****路初级中学物业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万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街道**南路金皖西广场二期*栋**号商铺 中标(成交)金额:******.**元(贰拾玖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路初级中学物业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校内公共区域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及管理(不含教室、教师办公室内部保洁),校园绿化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策要求,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华军、刘宏景、刘革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路初级中学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路**号,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路初级中学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千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速财富广场****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 ********路初级中学 **千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中标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