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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机关2024年度健康体检项目成交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机关****年度健康体检项目 项目编号:JGFWZX******** 采购方式:竞争性商谈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路***号 响应报价:壹仟伍佰零贰元伍角伍分(小写****.**元) 成交供应商二:**省立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路**号 响应报价:壹仟柒佰壹拾壹元整(小写****.** 元) 成交供应商三:**国宾医疗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大道与**路**西北角高速时代广场 响应报价:壹仟贰佰陆拾伍元整(小写****.**元) 成交供应商四:**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新区**路****号 响应报价:壹仟零叁元整(小写****.**元) 成交供应商五:**中科庚玖医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花园大道***号 响应报价:壹仟零肆拾伍元整(小写****.**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年度省局机关职工体检项目一批,本项目实际成交金额将按实际参检人数和参检项目进行计算。 评审小组名单:徐永青、束清华、曹宏飞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 地 址:**省********路****号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 公告期限: *个工作日 公告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网站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路****号,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被质疑人名称; *.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必要的法律依据; *.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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