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商丘市颗粒物(PM2.5)组分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颗粒物(PM*.*)组分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服务地点:***境内; *.*采购范围及内容:***颗粒物(PM*.*)组分自动监测站运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一年(自委托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标包划分:一个;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控制价:******元; *.*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年*月*日在《***生态环境局》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磋商日期:****年*月**日。 磋商地点:***归德路与世纪路交叉口东北角归德华府*号楼**楼会议室。 磋商小组成员:张丰田、乔璇一、赵健(业主代表)。 四、评审结果: 经采购人***生态环境局确定成交人如下: 成 交 人:**博纳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省***示范区**大道与宇航路交叉口国泰居*号楼*单元**楼**室 成交价:小写:******元;大写:肆拾捌万玖仟元整 服务期限:一年(自委托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五、供应商得分情况: **泰嘉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分 **博纳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分 **顺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分 六、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元。 八、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结果公告在《***生态环境局》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九、异议和投诉: 本项目结果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归德中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省******归德路东淮河**归德华府*号楼**层****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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