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怀远县一中周边公共服务功能配套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BB****HYCGJ*** 二、项目名称:***一中周边公共服务功能配套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禹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禹会区观澜御湖世家第AB区商业公寓楼*单元**层******号 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一中周边公共服务功能配套项目 施工范围:修建公厕、步道、绿化、长廊、路灯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翠连 执业证书信息:*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金涓(组长)、王其领、李连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文件约定,约定收费*.**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城*管理局 地址:***榴城镇引凤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镇星河国际新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为亮(采购人代表)、高成美(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评审情况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成交结果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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