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带电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监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BB****SQCGC**** 二、项目名称:带电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监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路西**高新**创新中心 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带电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监理项目 服务范围:***交通警察支队已接收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带电类)的维护、更新、新(补)建、升级改造,包括信号灯、球机、卡口、信号灯杆件等信息化设施,本次采购为全过程、全范围内的监理,详见采购需求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安排的日期时间,派出专业人员协助完成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结合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服务要求:为带电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监理项目服务,结合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年。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桂江(组长)、沈曙、张翔(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省*****一路与交通三巷步行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翔(采购人)、任福军、吴云秀(项目负责人) 电 话:****-******* 、****-******* 十、附件 *.评审结果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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