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某单位南京区域灾损恢复工程结果公示

正文内容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区域灾损恢复工程于****年*月**日上午*:**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某单位**区域灾损恢复工程 二、 项目编号: ****-JYCJCX-G**** 三、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金元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溪园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华秀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个工作日。(本公告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军队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 .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 .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 .提出质疑的日期;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 .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蓉/刘婷婷/黄雪梅/刘泽烨 办公电话:***********(黄)/***********(刘) 地 址:**省********北路***-*号中环国际锦创数字广场****室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址:**省***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采购管理人员:傅先生,*********** 项目监督人: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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