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外科手术器械及修复显微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正文内容

******附属口腔医院外科手术器械及修复显微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外科手术器械及修复显微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宏信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人民南路四段**号-*楼***.***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货物类(***宏信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 手术器械 手术显微镜* 速迈 OMS**** *(套) **,***.** ***,***.** * 手术器械 手术显微镜* 速迈 OMS**** *(套)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钎(采购人代表)、向顺禄、熊进、罗绍军、杨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手术器械;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省******学道街**号。 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省********南路*号 联系方式:宋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慧静 钟楠 丁春来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外科手术器械及修复显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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