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裕安区重点小型水库保坝方案编制项目

正文内容

***重点小型水库保坝方案编制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LY-********** 二、项目名称:***重点小型水库保坝方案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河水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叶大厦****室 成交金额:壹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重点小型水库保坝方案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辖区内具有重要防洪功能的**座重点小型水库超标准洪水“保坝”方案编制等;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现场调查、方案编制等工作;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皖西大道健康苑小区**栋商铺***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地址:***龙**路***行政中心后楼四楼,电话:****-*******,联系人:杨主任)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龙**路***行政中心后楼四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皖西大道健康苑小区**栋商铺***室 项目联系人:秦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中标结果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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