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六安市解放路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正文内容

*****路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RX******* 二、项目名称:*****路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微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商务楼**栋****室 成交金额:******.**元(壹拾万柒仟玖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教室护眼灯、黑板护眼灯; 品牌:华辉、华辉; 规格型号:HHL-******、HHL-******; 数量:***盏、***盏; 响应文件第一轮报价单价:***.**元/盏、***.**元/盏,具体单价以第一轮报价与最终报价同比例下浮。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梅、汪永俊、耿天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路小学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齐云路与厚朴巷交叉口,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路小学 地 址:**省******齐云路与厚朴巷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睿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恒生阳光城**栋A座**楼****-****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路小学 **睿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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