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舟山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改造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文内容

***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改造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政务服务办公室建设的***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改造装修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公共**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冠方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侯文海,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恒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何佳晓,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弘恩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佳凯,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 评标纪要: 在商务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隆胜建设有限公司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为壹拾捌万叁仟伍佰贰拾叁元玖角伍分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中第*.(*). ⑦条的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控制价下浮区间范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隆胜建设有限公司投标单位的商务标详细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文件。*.**宇臻建设有限公司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为壹佰捌拾伍万捌仟肆佰贰拾壹元肆角贰分,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中第*.(*).⑦条的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控制价下浮区间范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宇臻建设有限公司投标单位的商务标详细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文件。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个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政务服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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