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六安市上海农业科技成果展示平台建设(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农业科技成果展示平台建设(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展示平台建设(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开发区汤口路**号**凯乐企业孵化器厂房内 成交金额:捌拾伍万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农业科技成果展示平台建设(三次) 施工范围:项目位于********镇北三十铺村农科院试验基地,建设蔬果科技成果展示基地**亩:包括蔬果新品种新技术展示基地排水、植保、棚架、门槛等设施提升和升降平台、枝蔓粉碎机、监控、传感器等设备配备。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韩燕群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良荣、何云香、张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的**%收取,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业科学研究院 地址:******梅山南路农科大厦**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皖西大*场C区-**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十、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轮报价表。 ****年*月**日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中标公告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