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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四标段(二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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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 第一标段(包):镇宁自治*****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四标段(二次) -中标供应商(*家)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供应商名称报价方式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MA*JBUAG*A**众安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元 镇宁自治*****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四标段(二次)中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自治*****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四标段(二次)(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招标于****年*月**日在**********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单位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众安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JBUAG*A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逸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CMCQWX* 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中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C*P*X**B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招标人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渠道和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渠道和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单位:**********教育局 招标代理单位:********** ****年*月**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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