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南陵县总医院三楼中小型会议室LED全彩屏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总医院三楼中小型会议室LED全彩屏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WHZZ****HW**** 标段名称 ***总医院三楼中小型会议室LED全彩屏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WHZZ****HW****** 招标人 名称 ***总医院 地址 ***籍山镇城南新区**南路和***国道交汇处 联系人及电话 陈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皖江****产业集中区**新区 联系人及电话 周工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金信智能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省******籍山镇香江花园A*幢**室 投标报价 ******.**元 供货期 三个月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室内全彩LED显示屏 品牌(如有):强力巨彩 规格型号:Q*.*Pro 数量:**.**平方 单价:****元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派出所LED显示系统项目,****.** *.*******年籍山镇中心小学报告厅多功能厅 彩屏及音响采购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伊尔玛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 ******联盛商业广场*#楼**** 投标报价 ******.**元 供货期 三个月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室内全彩LED显示屏 品牌(如有):浪潮 规格型号:LC**SNP** 数量:**.**平方 单价:****元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 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布发布次日起三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 的公示项 无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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