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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五)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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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 第一标段(包):镇******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五)标段 -中标供应商(*家)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供应商名称报价方式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MACAG*T*XT**中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元 镇******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五)标段 中标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教育局(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邀请招标的镇******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五)标段已于****年**月**日**时**分在************开标室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工期:**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陈清松 第二中标候选人:**诚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限公司 中标价:*******.**元 工期:**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熊建国 第三中标候选人:****翌**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工期:**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王贵红 交易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教育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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