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内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第一人民医院内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YFW-HF-C****** 二、项目名称:***第一人民医院内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省众途医学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站区**路香树**S-*幢商业***.***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元整(******.**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内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相关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相关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 付款方式:响应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少辉、梁林、孔**、乔梅芳、刘进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标准计收,本项目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期限:****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地 址:*********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皖岳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转分机号**** 地 址:**省********路***号新地中心B座(********省分行)*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冬冬、李静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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