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徽商银行关于不良资产处置咨询及价值分析服务(协议供货制)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正文内容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受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徽商银行关于不良资产处置咨询及价值分析服务(协议供货制)供应商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徽商银行关于不良资产处置咨询及价值分析服务(协议供货制)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AHZJ-************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一次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招标(采购)二次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 ****年*月*日 徽商银行关于不良资产处置咨询及价值分析服务(协议供货制)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单位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候选人:京洲联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元) 第二候选人: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仟玖佰伍拾元整(¥****元) 第三候选人:***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仟元整(¥****元) 评标情况: 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招标(采购)人名称: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省*****新区云谷路****号徽银大厦 联系人:乙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张睿 联系电话:****-********/********/********转 *** 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省*****化南路**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张睿 ****-********/********/********转***。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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