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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系列文化短剧拍摄宣传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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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普法系列文化短剧拍摄宣传项目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音像制作服务 采购单位***司法局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赖才金、张扬汉、王碧惠(采购人代表)总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兰天生/周伟桢/吴小琴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司法局采购单位地址******元光北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省******漳福路**号内**-**#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兰天生/周伟桢/吴小琴 ****-*******/Email:*********** 一、项目编号:FJSXZBZZTP********(招标文件编号:FJSXZBZZTP********) 二、项目名称:普法系列文化短剧拍摄宣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闽南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胜利西路***号新闻大楼*楼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闽南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 普法系列文化短剧拍摄宣传项目 创作普法系列文化短剧六部 成交供应商需负责合同标的剧本设计、脚本创作、拍摄(含抠像)、后期剪辑(调色、包装、配音等)及成品输出等 ****年**月*日之前交付 成交供应商需确保合同标的符合我局的要求及播出标准,符合行业高清标准,无播放的技术缺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才金、张扬汉、王碧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闽招协〔****〕**号文件规定标准的***%计取(不足****元按****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汇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剩余供应商均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根据评审价从低至高排序,谈判小组推荐闽南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 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泰融实业有限公司 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光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服务费转账银行信息: 开户名:**************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账号:**** ****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司法局      地址:******元光北路**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漳福路**号内**-**#             联系方式:兰天生/周伟桢/吴小琴 ****-*******/Email:***********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天生/周伟桢/吴小琴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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