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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财政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CGZX-F****-*** 二、项目名称:***财政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绿水云山大数据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街道城投大厦**楼 成交金额:柒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财政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电子凭证库与电子签章系统、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金财工程机房空调、机房动环监控、***财政局机房设备、***财政局专项债务穿透式监测系统及全口径债务检测平台运维、非税收入电子化、非税系统、部门决算报表软件、单位会计核算云技术服务、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等运维服务。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林彬林玲黄守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农业科技大厦,电话:****-*******,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数据**管理局 地 址:***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附件信息: ***财政信息化系统…采购文件正文 中小企业声明函 ***财政信息化系统···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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