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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交通基础路网提升项目枧头至茅坪建制村通双车道改造工程结果公示

正文内容

***交通基础路网提升项目枧头至茅坪建制村 通双车道改造工程结果公示 本工程于****年*月**日上午*:**在***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厅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排序第一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排序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建造师 项目总工 姓名 建造师证注册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姓名 职称/证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罗翠玲 皖************ 皖交安B(**)G***** 王情 ****SFZ**** 质量目标 合格 安全目标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 工期 ***日历天 业绩 本项目对投标单位的业绩不做要求 ****年*月**日至****年*月**日。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不通过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员名单:**年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建造师及项目总工的资格审查资料, 安全员提供的是 “建安B证”,施工员未提供岗位证书,质量员无社保证明资格评审未通过; 中晋华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总工年龄超过**周岁,资格评审未通过; **宏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工未提供“交安B证”,资格评审未通过;**中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工年龄超过**周岁,资格评审未通过。不通过报价文件初步审核的投标人名单:**鑫小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子目录号***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省泽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和子目录号***项的报价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睿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子目录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 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相关要求提交的投诉书,不予受理。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部门:***交通运输局 地 址:***五云路***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举报时效为****年*月**日**:**前 招标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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