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泗县电动汽车充电站点建设项目(EPCO)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正文内容

**电动汽车充电站点建设项目(EPCO)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电动汽车充电站点建设项目(EPCO) 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HR******* 二、项目名称:**电动汽车充电站点建设项目(EPCO)监理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泰昌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大道中段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伍万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电动汽车充电站点建设项目(EPCO)监理 服务范围:**电动汽车充电站点建设项目(EPCO)监理,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电动汽车充电站点***座,配备**台***kW(不小于)双枪充电站点*个,配备*台***kW(不小于)双枪充电站点***个,其中光储能充电站点建设比例不少于*%;以及配套安装变压器等附属设施。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日历天,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继成、苌歌、许道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评审费据实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埇桥区胜利路和园小区**栋****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徽创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徽创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林业局*楼 联系方式:张部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埇桥区胜利路和园小区**栋****室  联系方式:华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 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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