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2024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正文内容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税务局****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税务局行政区域**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仪、张玉金、周卫平总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敏敏、廖丽松、张博艺项目联系电话****-********、********、********转***采购单位************税务局采购单位地址**省********北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省******五四路***号世界金龙大厦第**层A、C*单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敏敏、廖丽松、张博艺****-********、********、********转*** 一、项目编号:ZXWT-****-***(招标文件编号:ZXWT-****-***) 二、项目名称:************税务局****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闽农友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祥谦镇祥通路**号*号厂房一层-**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闽农友食品有限公司 ************税务局****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配送范围包括米、油、牛奶、面粉、调味料;具体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采购人如有特殊情况和临时补货,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于*小时内,按采购人通知的品种、数量、规格等需求送达;具体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服务期*个月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国货物质量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供应的货物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且大小均匀,货物验收实行索证制度;具体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仪、张玉金、周卫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以转账或电汇等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万元)以下部分按*.*%计算。②收款人开户名:***********、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杨桥支行、账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与符合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本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为成交折扣系数*预估采购金额**万元计算得出,本项目的成交折扣系数为*.**,结算价=基准价×成交折扣系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局      地址:**省********北路***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五四路***号世界金龙大厦第**层A、C*单元             联系方式:杨敏敏、廖丽松、张博艺****-********、********、********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敏敏、廖丽松、张博艺 电 话:  ****-********、********、********转***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定稿)ZXWT-****-***************税务局****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四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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