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程供应商库采购结果公示(2024-JQWQHA-F3004)
正文内容
我部对零星工程供应商库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零星工程供应商库 二、项目编号:****-JQWQHA-F****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 第一名:**开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名:绿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名:**德智诚建设有限公司 第四名:**犀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第五名:**宁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第六名:**亘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七名:**新浩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结果补充说明: 评审委员会推荐前*名为预中标供应商。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 **开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 ; 绿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 ; **德智诚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提出质疑的日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影响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 地 址: 八、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干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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