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驾前移式电动叉车采购采购结果公示(2025-VGBOHA-W1002)(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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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驾前移式电动叉车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座驾前移式电动叉车采购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项目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座驾前移式电动叉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VGBOHA-W****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四、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开标地点:***************(**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号中科大厦*楼第三开标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米))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月*日; *、评标地点:***************(**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号中科大厦*楼第一评标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米)) 六、预中标供应商信息: 第一预中标供应商:**皖昇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日内。 第二预中标供应商:**瑞茵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 第三预中标供应商:**浙杭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交货时间:**天。 七、发布媒体: 本次评审结果公示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八、公示期限:本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省某部 联系地址:**省***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号中科大厦*楼***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米)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 邮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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