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详情

上海市徐汇区漕东支路111弄4.5.7号176.82平方米商铺出租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正文内容

******漕东支路***弄*.*.*号***.**平方米商铺出租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漕东支路***弄*.*.*号***.**平方米商铺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czqjcq******-*** 成交方式:网上竞价 招租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竞拍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成交单位:**贵发实业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佰伍拾万零捌仟柒佰贰拾叁元柒角贰分/五年(小写:*******.**元/*年 ) 项目单位:**全柴**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省***襄河镇吴敬梓路***号 项目联系人:金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昌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路中意大厦**楼 项目负责人:郭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公共**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公管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交易监督股,地址:***政务中心*#楼*层,联系人:殷股长,联系电话: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项目单位:**全柴**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昌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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