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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大禹苏州餐厨项目鲍德江、陈东案件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结果公示

正文内容

 关于确定河川大禹**餐厨项目鲍**、陈东案件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成交人的请示 集团领导: 依据相关规定,河川大禹生态修复有限公司组织了**餐厨项目鲍**、陈东案件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评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概况: 河川大禹生态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川大禹”)收到由**省******人民法院邮寄的两份开庭传票等相关资料,其中:原告鲍**,为**餐厨项目污水处理车间钢筋劳务承包人(传票(****)苏****民初****号),原告陈东,为**餐厨项目污水处理车间瓦工劳务承包人(传票(****)苏****民初****号)。 原告将丁井祥、**鲁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润”)、河川大禹列为被告。 ****年*月,河川大禹通过招标方式,将**餐厨项目污水处理车间劳务分包给**鲁润,**鲁润将部分劳务分包给丁井祥,两原告为丁井祥下属的钢筋、瓦工班组。 原告鲍**就劳务欠款******元及利息向三方被告提起诉讼,原告陈东就劳务欠款******元及利息向三方被告提起诉讼,两案件分别于*月*日和*月*日开庭,现河川大禹拟采购一家专项法律服务单位进行应诉。 (二)采购范围:律师代理服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文书书写、搜集证据、庭前调解、一审、二审、再审等,直至本项目事项终止。 (三)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最高限价为*****元。 (四)评审方法:最低价格法。 二、采购过程 (一)采购公告发布 本项目采取 邀请 方式,于 **** 年 * 月 ** 日在**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数智化采购管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招标网上发布了邀请书,邀请了国浩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齐鲁律师事务所、**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康桥律师事务所和**德恒(**)律师事务所六家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截止到邀请回执确认截止时间,共有三家单位完成确认决定参与本次投标,三家单位放弃参与本次投标。 (二)采购文件出售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采购人公开发售采购文件。共有 * 家获取了采购文件。 (三)报价 **** 年 * 月 ** 日 ** 时,在**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数智化采购管理平台准时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共收到 * 份响应文件。 (四)评审 按照有关规定,河川大禹生态修复有限公司于 **** 年 * 月 ** 日 * 名工作人员组成本次评标活动的评审小组。评审委员会成员民主推荐王千担任组长。 **** 年 * 月 ** 日评审小组依据采购文件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评审。 三、评审结果 经过评审小组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如下: 标段 排序 供应商名称 报价(元) 最高限价(元) **餐厨项目鲍**、陈东案件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 第一成交候选人 国浩律师(**)事务所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德恒(**)律师事务所 *****.** 第三成交候选人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 拟确定 国浩律师(**)事务所 为成交人。 当否,请批示。 附件:河川大禹**餐厨项目鲍**、陈东案件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评审报告 河川大禹生态修复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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