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正文内容
***自然**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年*月**日拍卖出让一宗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拍-G** 地块位置 西陂街道赤坑村、龙达路东北侧,兴盛路东南侧 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通用厂房) 土地面积(公顷) *.**** 出让年限 **年 成交价(万元) **** 受让单位 **金达鑫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是否省重点项目 否 土地使用条件: 本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符合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备注: 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必须与***自然**局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逾期未缴清的,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四、特别说明: (一)若省重点项目用地最终挂牌成交价低于评估价,地块竞得人在成交后未实施建设上述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改作一般项目建设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地价政策,应按评估价补缴出让金。 (二)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三)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四)上述项目属于工业地产项目,地块内建筑物分割及销售应符合《**中心城*工业地产分割管理办法》(龙自然资规〔****〕*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地块竞得人还需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与***人民政府签订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土地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自然**局 单位地址:**省***莲新南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先生,何先生 ***自然**局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招标文件 溆浦县江维学校关于文化、体育用品和器材批发服务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2821101000020796393
湖南省 2025-05-09 中标公告 -
岳阳市岳阳楼区白杨坡小学关于接线端子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2421101000021127665
湖南省 2025-05-09 中标公告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关于300、406浸塑篮筐竞价中标公告
山东省 2025-05-09 中标公告 -
招标文件 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JXTC2025020100结果公示
江西省 2025-05-09 中标公告 -
生态水项目手动阀门及阀件采购
上海市 2025-05-09 中标公告